2020.01.06 - 最新消息

海能風電與南龍區漁會簽署合作補償及合作簽約書 上緯董座: 盼樹立離岸風電與漁民共生共榮典範 By WindTAIWAN

上緯投控董座蔡朝陽今(6)日在社群媒體發布訊息,表示在已與南龍區漁會簽署合作補償以及合作簽約書。雙方在海能風場「施工前最後一哩路」達成合作共識,感到非常高興與驕傲。   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台灣第一座商業化離岸風場風光進行啟用典禮,但隨即在12月初,苗栗縣立委陳超明就針對竹南、後龍離岸風電商「不重視對居民回饋」一事召開協調會。苗栗縣竹南、後龍兩地的沿海海域,是國內最早被選定設置離岸風電的場域之一,共有海洋風電及海能風電等2家外商得標。過程中,當地居民曾強烈反彈,表示風機廠址就設在當地最優漁場,離岸風場一旦建立就會影響漁民。廠商過程中曾邀集曾經邀集後龍、竹南兩鎮首長及地方民代進行說明會,但仍未減緩當地居民擔心衝擊生計之憂慮。



苗栗立委要求: 開發商1月24日給予回覆


儘管苗栗縣政府在去年六月已經收到總價 1.19 億元的印花稅,在落實在地化,在開發及設計階段即與全球測繪、台灣世曦工程、中興工程和光宇工程等多家本地顧問公司密切合作,施工工程也將持續與華城電機等合作夥伴合作,打造陸域電力系統。截至目前為止,海能風電已經與本地供應鏈簽訂超過 60 份合約。在離岸風電領域的人才在地化方面,海能風電除了與苗栗國立聯合大學合作開展海上風電系列在地人才培育計劃,合作範圍包括離岸風電專業學程、提供教學研究經費、獎學金、實習機會及專業研討會還與成功大學、國立海洋大學與台灣大學以及其他台灣大學開展風場調研和分析計畫。    但在去年十二月在協調會中,地方人士炮火隆隆,抱怨開發商僅針對「竹南漁會會員進行補貼」,對於後龍「南龍區漁會」完全沒有任何補助。後龍鎮長朱秋隆甚至痛批,若廠商不注重後龍民意,就不要在後龍建置離岸風機;陳超明更加碼表示若廠商在今年一月二十四號之前不給予回覆,當地民意代表將率領發動大抗爭。 



上緯投控董座:與漁民朋友相處八年 了解漁民的艱困


今日中午,蔡朝陽在個人社群媒體發表文章,表示「以全權談判代表身分參加南龍區漁會合作補償及合作簽約書簽約儀式」,並表示自己與漁民朋友相處八年,深刻體會漁民朋友的艱困,希望能為未來台灣離岸風場開發跟漁民能共生共榮設下典範。


開發商、漁會低調 尚未公布「合作細節」



而針對海能風電、南龍區漁會達成之補償金額,本刊詢問海能、上緯以及南龍區漁會,三方皆十分低調,未告知補償金額以及所謂「合作事項」之細節。    但追溯至2015年,上緯在進行海洋風電一、二期前期作業時期,就與南龍區漁會9人小組進行補償金協調。當時南龍漁會9人小組要求補償金額從原先的1億8000萬元補償金拉高至3億500萬元,均分區內325艘漁船。時隔五年,風場規模更大,漁業補償金預計將比2015年更高,介於三至四成之間。


補償金之外的解決方案 學者:開發商與漁民合作共生之可能性 


不過學者指出,開發商、漁會、依靠漁業生活的居民,必須尋找金錢補助之外的可能性。台大人類系副教授呂欣怡曾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影響漁民對離岸風電接受度的原因有很多,合理的補償制度是其一,是否感覺被尊重、是否存在有效的意見表達管道也是關鍵。也有學者提出,開發商與當地漁民合作其實可以具有更多可能性,例如就近雇用當地漁民、經驗豐富的船長,並協助彙整當地潮汐、浪高等資料;在漁民願意的情況下可以提供漁民轉型升級、協助更新漁船設備的可行方案。


海能風電為麥格理資本(26%)、上緯新能源(25%)以及日商JERA(49%)合作開發的離岸風場,完工後總裝置容量為376MW,每年可為約38萬戶家庭提供用電。


參考新聞: 1. 抗議離岸風電機補償不公 漁船出海抗議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26791 2. 離岸風電時代的漁業轉型 合理金錢補償外還能怎麼做? https://e-info.org.tw/node/220925 3. 立委陳超明召開離岸風電廠商協調會 強力要求回饋竹南後龍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209003169-260405?chdtv 4.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 https://www.fa.gov.tw/cht/LawsRuleFisheries/content.aspx?id=540&chk=5207eda4-0453-4482-a789-08406f11433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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