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1 - 最新消息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中港澳、外籍人士來台規定 By WindTAIWAN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陸委會繼昨日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布,除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居留證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外,港澳人士(含學生)從2月11日起均暫緩來台後,今(11)日再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人道精神並兼顧人員防疫管理,經相關機關會商並提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自明(12)日零時起,對中國大陸人士入出境管制,採取下列措施:

 

一、目前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臺停留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陸委會稍晚補充說明)

 

二、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補充說明--陸委會:陸籍子女可來台陸籍子女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未成年,一是在大陸沒有親人或親人無能力照顧,並以專案提出申請、專案審查後准予入境) ※陸委會處長蔡志儒表示,第一項可申請專案停留中國大陸人士約1000多人、第二項可申請入境後須居家檢疫陸配子女約2000人 大陸委員會說明,對相關中國大陸人員之管理措施,在面對更形嚴峻的境外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審酌上揭人員目前已經在臺停留多時,不會增加境外移入防疫之風險,或考量家庭團聚、共同生活倫理需求,經綜合考量防疫風險與人道因素,採取對渠等強化管理措施,後續並將視疫情發展,即時檢討相關管理作為。

(陸委會補充說明--陸委會:陸籍子女可來台陸籍子女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未成年,一是在大陸沒有親人或親人無能力照顧,並以專案提出申請、專案審查後准予入境)

※陸委會處長蔡志儒表示,第一項可申請專案停留中國大陸人士約1000多人、第二項可申請入境後須居家檢疫陸配子女約2000人

 

 

 

大陸委員會說明,對相關中國大陸人員之管理措施,在面對更形嚴峻的境外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審酌上揭人員目前已經在臺停留多時,不會增加境外移入防疫之風險,或考量家庭團聚、共同生活倫理需求,經綜合考量防疫風險與人道因素,採取對渠等強化管理措施,後續並將視疫情發展,即時檢討相關管理作為。

 

 

有關自中港澳地區入境之規定,更新彙整如下:

一、國人:

自2月6日起,有中港澳旅遊史者,需居家檢疫14天。

申請獲准至港澳入境者,需自主健康管理14天。

二、中國大陸人士:

I. 2月12日零時起,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臺停留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

II. 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

三、港澳人士:2月11日起,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取得我居留證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外,均暫緩來臺

四、外國人:自2月7日起,14天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香港、澳門的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五、中港澳籍學生:全數暫緩來台

上述措施將視未來疫情狀況調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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