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9 - 焦點話題

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今開標並將進行相關審查 預計十八號正式公告結果 By WindTAIWAN

 

 

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昨(8)截止投標,今(9)日進行開標。台電副總徐造華證實,在第九次「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招標,有一組「共同廠商」投標。台電表示,將依照正式審查流程,開封資格標、規格標後,最後進入價格標。全程由台電專案小組監督審查,六月十八號才會正式公告投標廠商是否得標。

 

台電於上周二(2)日受訪時表示,台電第八次「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招標案 ,因招標內容經過重大修正,因此第八次招標仍需符合《採購法》第四十八條「滿三家合格廠商前來投標」,方可決標之相關規定。不過台電表示,本次僅一家廠商投標因此無法開標。不過,台電隨即在3日上網公告第九次「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物採購帶安裝案」,訂定六月八日決標、六月九日開標,十八日公告結果。因此次標案內容未再有文件內容更改,無重大變更。因此六月八號前只要有一家廠商前來投標,即可「開標」 ,台電專案審查小組會立即展開廠商「資格標」及「規格標」審查。

 

徐造華表示:「離岸風電如次大且複雜的標案,需要專案小組緊密、審慎的審查,除了要看投標公司的資格符不符合,規格符不符合,最重要的台電現在連投標廠商有否符合台電的底價標準都不知道,不是符合『一家公司前來投標即可開標』就代表得標,還是要經過正式審查程序,需要非常謹慎。」他強調,審標作業包括資格審查和規格審查,經小組成員給予意見、開會,並作出最終決定。假設廠商通過資格審和規格審查後,還要通過下一關「價格審」,若廠商開出的價格高於底標,就算通過資格和規格審仍無法順利拿下標案。

 

針對第九次投標廠商是否與第八次投標廠商為同一家,徐造華仍謹慎表示「無法透露訊息」。

 

根據本刊了解,投標公司為台灣科技能源廠以及新加坡能源公司,總部設在北部的鋼構廠以及其他國際廠商作為共同投標組之下包商。

針對業界日前即有本次台電離岸風電二期標案可能順利結標等類似訊息傳播,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受訪時表示,根據《證交法》第 155 條第六項之相關規定,「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需負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徐慧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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