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6 - 焦點話題

離岸風電3-2期行政契約期限逼近 業者態度分歧 文 WindTAIWAN/綜合報導

經濟部日前針對離岸風電3-2期得標業者下達最後通牒,要求5家3-2期得標風場必須在本週五(9日)前完成行政契約簽署補件及繳交履約保證金。若未按期完成相關程序,經濟部將直接取消得標業者的風場開發權,不再給予展延。倘若業者最終放棄簽署行政契約,未履約容量將併入3-3期後續選商。

3-2期5家得標風場為森崴能源又德 700 MW、風睿能源海廣 800 MW、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渢妙二 600 MW、科理歐海鼎一 360 MW、德能英華威德帥 240 MW,共有 5 座離岸風場獲配,容量總計為 2.7 MW。截至目前僅風睿能源一家完成行政契約簽署程序、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已回傳簽署文件,其餘3家業者尚未完成。

在3-2期選商獲得海鼎風場開發資格的台灣科理歐永續能源,日前傳出即將結束在台的相關業務,相關人員陸續進行資遣、撤離。對於是否簽署行政契約,相關人士透露目前仍等待股東進一步指示,無法保證在時限(5/9)前有明確答案。

尚未完成簽約的業者各有不同考量,有業者認為,取消國產化規定的3-3期能令開發成本降低,因此猶豫是否要放棄簽署3-2期行政契約,以3-3的新規定投入市場;也有業者觀望國際局勢可能帶來的市場變因。

另有市場人士指出,政府取消躉購費率改以開發商自行尋找購電方簽訂CPPA,這種轉變導致3-1期競標中出現所謂「贏家詛咒」。部分風場因較高比例的國產化承諾,在評選中獲最高分排名第一,但在後續與潛在用電戶進行CPPA協商時,反而可能因為較高的國產化成本而處於價格競爭劣勢。其他國產化承諾較少的後段班,卻能以較低的價格吸引購電方目光,如此競標機制設計,未能讓優秀的領先者享受應有的優勢。

當初以國產化做為投標要件,凸顯政府期望離岸風電產業落地生根的決心,為打造本土產業鏈,政府也給予承諾高國產化比例的開發商更大開發容量以資獎勵,然而獲得獎勵的開發商是否具備足夠能力、落實其國產化承諾,得「圈起來打一個問號」,國產化政策的變動而今直接影響第三階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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