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 - 專欄主題

越南工商部:2022~2025年風、光競價制度研議中 By Yun-ling Ko

圖片來源:Vietnamnet

 

越南工商部(Ministry of Industry & Trade,MOIT)四月時指出擬提出太陽光電場與風力發電場的競價機制,適用於 2022~2025 年間,作為 2025 年後全面競價的過渡期。目前工商部已將提案呈至總理辦公室,有待總理辦公室進一步核定。

越南政府在 2018 年所公告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價格,適用於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的太陽光電場、以及於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工的風場,然而有許多未於期限內完工的案場的後續電力收購機制懸而未決。尤其越南在 2021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在第四波疫情嚴格實施封鎖,許多風場工程建設進度停滯。開發商 BB Group 指出,去(2021)年因疫情影響,其風機與設備就滯留在胡志明市港口長達三個月,導致風場來不及如期併網。

據統計至去年 10 月 31 日止,已進入施工期的 106 座風場中僅有 69 座風場(約3.3GW)順利取得營運許可,可適用躉購費率。業界一直有呼籲政府考量疫情影響,應延長躉購適用期間的聲浪,即使躉購價格稍低、期間購電縮短(如改以 6.8~6.9 美分/度,收購 10 年,相較於 2018 年陸域風電躉購價格為 8.5 美分/度,保證收購 20 年)。但政府指出不考量延長躉購制度,考量再生能源成本不斷下降,市場也愈加競爭,擬採用各個先進國家實施的「競價制度」,來決定未來收購再生能源電力的價格。

四月時工商部指出已提出針對未完工的太陽光電場與風力發電場舉行過渡期間的競價提案,投標價格將適用於 2022 年至 2025 年間,2025 年後這些得標案場需重新進行競標。提案規劃由越南國家電力公司(EVN)進行招標,而工商部也會針對投標價格設定範圍。

EVN 早在去年便有新聞稿表示,工商部已責成 EVN、電力與再生能源局,還有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針對競價制度進行研議。EVN 指出尚未決定將採用的競價模式,先前曾討論過兩種競價模式,針對太陽光電進行指定案場的競價,意即政府會指定好場址,並將土地進行初步整理,業者只要投標並在得標後簽約即可;另一種則是以併網點變電站為主,根據各個變電站所能併網的容量先進行盤點,再針對容量進行競標。

競價機制目前規劃每 5 年進行一次,開發商與 EVN 根據競標價格所訂定的購售電合約期為 5 年,而非躉購制度的 20 年。此外,在躉購制度下,價格是根據越南盾/美元匯率調整的,而在競價機制則純以越南盾價格為準。更重要的是,EVN 不再保證全部收購電場發電量。

消息一出,業界即表示對於目前的競價規劃感到憂心,投資風險相當高,如政府設定的投標價格範圍是否過低、越南盾與美元的匯率波動,還有購售電期間短、EVN 不再保證全部收購電量,在在都影響專案是否能進行融資與開發,可能進一步影響國際投資意願。越南能源協會副秘書長 Nguyen Van Vy 也指出,針對一定規模太陽光電或風力發電場,政府應允許開發商和政府協商售電價格

 

編譯:Yun-Ling 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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